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培养我校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科技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科研、学习风气,将学风建设的成效推向深入,进一步提升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的质量,发挥好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的平台作用,逐渐将我校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工作规模化、常态化、标准化,将大学生科技工作发展成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工作。现就2026年度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立目的
通过指导教师有计划、有步骤地指导与培训,提升科技兴趣小组同学的专业学习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并逐步培养其利用所学的各种专业知识进行科技创新能力,为学院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赛事储备力量。
二、参加人员
以25级学生为主,25级和24级学生交替参加,各小组组员一般为10—15人。
鉴于“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指导、培养的专业性及延续性,其成立以指导教师申请为主(需经学院认可)。
(一)指导教师根据本人专业科研特长、实验实训条件、技能培养目标、科研项目以及以往指导兴趣小组经验等向所在学院申请成立“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同时提交指导、培养计划及目标,兴趣小组人员数量及条件(如:专业、年级、特长等);
(二)申报项目拟完成任务及预期成果应至少完成结题标准中的一项指标;递交申请表后,各学院(部)对所在单位申请项目进行评议,提出初步立项意见;对于已结题和重复申报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校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公室(校团委)会同科技处等相关部门进行评议,提出最终立项意见;
(四)领导小组在办公室整理提供的意见基础上,签署意见;
(五)各学院团总支协助相关学院完成兴趣小组成员的招募。
三、指导教师条件及工作量
(一)指导教师原则上须为学校正式教师,也鼓励退休教师积极参与兴趣小组的指导;
(二)每个兴趣小组原则上由1个指导教师担任,每个指导老师指导1个兴趣小组,指导老师应本着负责任的态度对“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各项活动进行指导;
(三)指导教师的考核及工作量计算:
指导教师的工作量按申请成立时的工作计划核定,业绩点计算以学校业绩点评审办法为准,最终由校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管理办公室(校团委)核定报科技处按年度实施。
(四)验收结题标准:
优秀:完成以下4项任务中的2项以上,可评为优秀(同一项任务中获得多个成果,原则上只能算1项)
(1)参加一项省级或国家级大学生专业学术科技竞赛,提交参赛公示证明或获奖证书复印件;
(2)以学生为第一发明人,申请专利,并通过实质性审查,提交实审通知书复印件;
(3)兴趣小组成员参与完成一项科研项目(含纵向、横向),纵向科研项目需提供结题报告(内附成员名单)复印件,横向科研项目需提供相关经济效益证明和验收报告(内附成员名单)复印件;
(4)以学生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项目有关的论文,提交录用通知书或见刊论文复印件。
合格:“科技兴趣小组”活动能有效开展,完成获评优秀条件中的1项任务,完成项目申报书中既定目标,使参与学生得到科研项目的训练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学生能开展自主性学习和研究性学习,切实提升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能力和科研实践动手能力。
不合格:“科技兴趣小组”活动未能有效开展,未能完成项目申报书中的既定目标,学生未能有效参与活动。
(五)成果一致性要求:为确保科技兴趣小组研究方向聚焦、成果产出规范,各小组在结题验收时提交的成果与立项申请书中“拟完成任务及预期成果”栏所填写的成果类型保持一致。
总结验收时间暂定为2026年12月上旬。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有关要求及成立步骤组建“大学生科技兴趣小组”。各单位对申报的科技兴趣小组要实行初审、严格把关,审核通过予以公示并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申报的科技兴趣小组予以评审并将立项结果予以公示。请各单位于3月19日前将科技兴趣小组成立申请表、汇总表电子稿、纸质稿(需盖章)交至团委陈晴君老师处(电子邮箱:1418967013@qq.com,联系电话:18705161805)。
校团委、科技处、大学生科协
2026年3月9日

